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机制,规范事发后的应对工作,提高公司员工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通过本预案的实施,能有效避免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此外,通过本预案中指挥、措施、程序等方面与政府预案的有机衔接,加强企业与政府应对工作的衔接。
1.2 修订背景
根据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市环保局关于做好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津环保应[2015]40号)中的规定,同时根据国家、天津市相关的法律要求,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编制了《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DQ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23年8月公司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编制《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DQ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10月31日取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120116-KF-2023-184-M。2023年11月公司建设了“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APP350电动汽车驱动电机项目”、2024年2月公司建设了“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APP550电动汽车驱动电机项目二期”。
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原有项目“动力电池包研发项目二期”、“新样机研发制造及测试中心项目”划入新成立的大众汽车(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不属于本次风险评估的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范围。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APP350电动汽车驱动电机项目、APP550电动汽车驱动电机项目环评批复要求“你公司应在投入试生产或试运行十五日内履行‘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及备案”,故公司对现有的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成本预案编制后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1.3 编制依据
1.3.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 2021 年4月29日起施行);
(8)《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9)《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
(10)《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2011]第17号);
(11)《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8]8号);
(12)《关于做好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通知》(津保环保发[2015]29号)。
1.3.2 标准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21);
(3)《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32号,2015年3月1日) ;
(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 》;
(5)《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
(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程》(GB20576-GB20602);
(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管理总局令[2011]第40号);
(8)《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
1.3.3 上级预案
(1)《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3月17日;
(2)《滨海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
(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3.4 本单位内部文件资料
(1)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DQ厂区)环评及验收文件;
(2)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DQ厂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3)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DQ厂区各类原辅材料MSDS;
(4)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DQ厂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
(5)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DQ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的适用主体为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因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有两个厂区(DQ厂区和DL厂区),且两个厂区相对独立,因此,本预案仅适用于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中南五街49号的DQ厂区。该厂区突发环境事件类别主要为火灾、爆炸安全事故次生、衍生的环境污染,泄漏事故,环保治理设施异常事故,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失灵或非正常操作,非正常工况,违法排污,停电、断水、停气等,通讯或运输系统故障事故,各种自然灾害、极端天气或不利气象条件。随着企业建设发展,可能会有新的突发环境事故出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需不断更新。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DQ厂区)综合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