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深圳 项目负责人:胡军 完成日期:2017.12.13
名称:深圳市机场港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深圳机场码头园区
联系人:汪翔
工作内容 时间 人员 陪同人
现场调查 2017.11.20 申立军、董丽红 汪翔
采样/检测 2017.11.22—11.24 — 汪翔
危害因素:
化学因素:一氧化碳、二氧化氮
物理因素:夏季高温、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
本次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
本次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
合格率% |
化学因素 |
2 |
2 |
100% |
物理因素 |
3 |
3 |
100% |
评价结论: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结果 |
存在的问题 |
1 |
总体布局 |
符合 |
— |
2 |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
符合 |
— |
3 |
职业病防护设施 |
符合 |
— |
4 |
个体防护用品 |
符合 |
— |
5 |
应急救援设施 |
符合 |
— |
职业健康监护 |
符合 |
— |
|
7 |
职业卫生管理 |
基本符合 |
公司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参加当地安监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
8 |
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 |
9 |
辅助用室 |
符合 |
— |
建议:
1)职业卫生管理
a)公司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参加当地安监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
b)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二十条的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2) 职业健康监护
建设单位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全部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对职业健康检查时,发现职业相关异常人员应积极组织其进行复查,明确是否存在职业禁忌证或职业病。
3)外委作业建议
对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外委作业,如检维修工作,需明确要求承包商的相关管理体系必需满足职业病防治需要,其内容至少包含:职业病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已识别风险采取的措施,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目录和有效检验证书,职业性健康体检程序等。
外包工的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在承包商管理的基础上,建设单位相关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也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并跟踪检查,定期公布,确保工人的身体健康。建设单位应监督外包工人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要求外包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查体。
4) 应急救援建议
本项目夏季主要会涉及高温中暑危害事故,建议企业码头区增设应急救援药箱等急救设施,确保码头区工人在发生夏季高温中暑事故时得到及时的应急救援。
1、完善高温接触水平的分析与评价。
2、补充应急救援措施与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3、落实专家其他个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