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 28 日,瑞科际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有机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厦门市南宫NG28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并特邀2名专家组成。验收组审阅有关材料,经认真审议,形成验收意见:根据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审议并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后,不存在不合格情形;建设项目已落实“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要求,监测结果显示污染物可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机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有机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
建设地点: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诗林中路 522 号
建设单位:瑞科际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过程:2023年12月,瑞科际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厦门欣优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24年1月19日通过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并取得批复,批复文号为厦环审[2024]8号。项目于2024年1月开工建设,2024年3月建成,于2024年6月开始调试试运行。建设单位于2024年5月完成自身排污许可证变更,将本次验收项目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2024年12月,瑞科际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厦门市南宫NG28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2025年2月,《瑞科际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有机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并提交专家评审。
建设单位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15805942427
监测单位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7755080092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建设相关信息等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邮箱: hexiang1@yilussjy.com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瑞科际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有机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