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北京 项目负责人文唤成 完成日期2018.8
单位名称 |
易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西南路8号院 |
联系人 |
吴红丹 |
工作内容 |
时间 |
人员 |
陪同人 |
现场调查 |
/ |
文焕成、白杨、徐小妮 |
吴红丹 |
采样/检测 |
2018.6.22~2018.8.26 |
徐世波、李厚水 |
吴红丹 |
化学有害因素:其他粉尘、臭氧、过氧化氢、氟化氢、二氧化氮、硫酸、异丙醇、四氢呋喃、环己酮、环氧乙烷、乙腈、氢氧化钠、盐酸、乙二醇、双丙酮醇;
物理因素:激光辐射、紫外辐射、噪声。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
合格率% |
粉尘 |
1 |
1 |
100% |
化学毒物 |
27 |
27 |
100% |
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在对易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卫生学调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的基础上,对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等标准有关的要求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得出以下结论:
建设项目属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分为第二十二类专用设备制造业,以及结合该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生产工艺的先进性和自动化程度,职业病防护设施以及应急救援设施防护水平等进行综合分析,判定为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结果如下:
表2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分项结论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结果 |
存在问题 |
1 |
职业病防护设施 |
符合 |
— |
2 |
个人防护用品 |
符合 |
— |
3 |
应急救援设施 |
符合 |
— |
4 |
总体布局 |
符合 |
— |
5 |
生产工艺 及设备布局 |
符合 |
— |
6 |
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 |
7 |
辅助用室 |
符合 |
— |
8 |
职业卫生管理 |
基本符合 |
(1)该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未在施工前,按照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2)该项目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内容中缺少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相关资料。 |
9 |
职业健康监护 |
符合 |
— |
综上所述,该项目已采取了一定的防毒、防噪、防紫外辐射、防激光辐射等措施,在正常生产且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转正常的条件下,经现场检测,该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在将来的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本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该项目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1、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①根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应在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②建议该项目单位后续进行其他项目时,应依法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在施工前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③建议项目单位后续进行其他项目的建设施工时,和建设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职业卫生责任划分。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完成建设项目时提交建设施工过程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进行施工期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施工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施工概况、施工期职业病危害评价、施工期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结论以及必要的资料性附件。
1、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分析与评价。
2、完善项目利旧情况的有关说明。
3、完善抛光间操作工人噪声危害程度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