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北京 项目负责人白杨 完成日期2019.9
单位名称 |
北京航天兴达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二路28号6幢B |
联系人 |
杜洋 |
工作内容 |
时间 |
人员 |
陪同人 |
现场调查 |
2019.7.29 |
白杨、徐小妮 |
杜洋 |
采样/检测 |
2019.8.5~7,2019.8.10~12 |
巨国辉、苗添富、程鹏、冯禹辰 |
杜洋 |
化学有害因素:其他粉尘(总尘)、电焊烟尘(总尘)、臭氧、二氧化氮、一氧化碳、铜烟、氨。
物理因素:噪声、激光辐射、高温。
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 |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实测点数 |
本次类比/评价检测合格点数 |
合格率% |
粉尘 |
3 |
3 |
100% |
化学毒物 |
8 |
8 |
100% |
结论:
建设项目生产的低压油轨产品属于汽车零部件,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规定,该项目属于汽车制造业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汽车制造行业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建设项目作业场所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电焊烟尘、其他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氮、臭氧、铜烟、氨、激光辐射、噪声、高温等。建设项目采用了先进的工艺和设备,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程度较高,经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综合分析,建设项目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有害因素》(GBZ2.2-2007)的要求。综合分析确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结果如下:
表2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分项结论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 结果 |
存在问题 |
1 |
职业病防护设施 |
符合 |
— |
2 |
个人防护用品 |
符合 |
— |
3 |
应急救援设施 |
符合 |
— |
4 |
总体布局 |
符合 |
— |
5 |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
符合 |
— |
6 |
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 |
7 |
辅助用室 |
符合 |
— |
8 |
职业卫生管理 |
符合 |
— |
9 |
职业健康监护 |
符合 |
— |
综上所述,该项目已采取了一定的防尘毒、防噪声、防激光辐射等措施,在正常生产且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转正常的条件下,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在将来的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本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该项目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1、职业健康监护
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下列措施:
(1)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
(2)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安置;
(3)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4)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5)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2、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1、根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应在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2、预留的高压油轨生产线区域在将来建设时,应根据相关要求另行进行职业卫生三同时相关评价工作。
1、合理布置布轮打磨设备的位置;
2、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的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的培训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