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公司:北京; 项目负责人:白杨; 完成日期:2025.3
用人单位名称 |
大厂菲斯曼供热技术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祁各庄镇一号路5号 |
联系人 |
郎经理 |
项目分工 |
项目负责人 |
报告编写人 |
报告参与人 |
报告审核人 |
报告签发人 |
姓 名 |
白杨 |
赵进光 |
张淑丽、王志刚 |
赵向南、文唤成、王彤 |
文唤成 |
工作内容 |
时间 |
人员 |
陪同人 |
现场调查 |
2024/12/12 |
赵进光、晏昊 |
郎经理 |
采样/检测 |
2025/1/2-2025/1/8 | 王林、李锐、过其龙、吕建辉 | 郎经理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用人单位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规定,用人单位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本评价组通过对该项目工作场所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接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个体防护等进行综合分析,本评价组认为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一般”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大厂菲斯曼供热技术有限公司的职业卫生现状基本符合职业卫生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大厂菲斯曼供热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设置了一定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起到了一定的控制作用。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提供了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对工人生产过程中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对于不足之处,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建议措施加以完善,以达到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