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CNAS-RL01:2019《实验室认可规则》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结合实践反馈和各方需求,对该文件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实施日期
虽然通知书落款日期为2025年6月2025年6月30日凌晨05:25在CNAS官网正式发布,发布通知为立即实施,因此可理解为2025年6月30日开始正式实施。
三、修订内容解读
四、总结
本次修订内容中需要特别留意的几个关键要点:
1.新增5.3.2.4条:CNAS开展的专项监督,可根据需要,选择与获认可实验室及相关机构不存在利益冲突的行业权威技术机构协助实施,这些机构仅承担专项监督中的事务性工作并遵守CNAS公正性和保密要求。
意义:引入不存在利益冲突的行业权威技术机构协助实施专项监督,将使得专项监督更加深入和具备专业性,同时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CNAS的工作压力,提高认可工作的效率和及时性、专业性。
2.第9.1.1条中,明确了需要向CNAS正式申请变更的岗位,同时也明确了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变更不需要正式申请,仅需及时在维护机构信息处更新。让初次获得认可的机构对工作流程理解更清晰。
3.新增第11.2.2.20条,因实验室受到的“行政或刑事处罚”可能直接影响到实验室的能力和表现,也可能对实验室的法律地位造成影响,因此及时必须书面告知CNAS,可有效避免CNAS未及时更新实验室的认可状态从而影响双方的声誉。
随着认可规范文件的不断更新完善,实验室将能够通过文件更清晰明了地掌握认可工作的正确流程和规范要求,可有效减少误解或重复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