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管理办法》(部令 第35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现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京津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一期工程
2、建设地点:京津合作示范区一号岛南侧,规划新津汉路、京港高速公路、唐津高速公路合围区域
3、建设性质:新建
4、投资金额:22705.96万元
5、占地面积:46943m2
6、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设计规模为:2万m3/d(土建),平均设计流量:Q=833 m3/h,总变化系数:K总=1.49,最大设计流量:Qmax=1242m3/h;回用水设计规模(土建):2万m3/d;再生水利用率为80%,利用水量为16000m3/d;排水量:4000m3/d;为保障示范区内近期拟入驻企业排水能顺利处理,本项目包括一套临时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规模为:第一年400 m3/d,第二年800 m3/d,第三年1600 m3/d。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A2O+MBR生物反应器”,排水去向为永定新河,排水量同处理规模。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后,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不再使用。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首创经中(天津)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屈工
联系方式:022-66196681
邮箱:2558665075@qq.com
地址:天津未来科技城南部京津合作示范区项目指挥部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天津生态城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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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提交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第一次信息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9年6月10日—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发布